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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縣人物傳記:抗日烈士—噍吧哖革命殉難烈士摭遺 detai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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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縣人物傳記:抗日烈士—噍吧哖革命殉難烈士摭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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噍吧哖革命殉難烈士摭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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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錄

次類別
圖書文獻
主題
分類
關鍵詞
集叢名
南瀛文獻全文數位化
集叢號
《南瀛文獻》第1卷第3、4期
作者
出版者
臺南縣文獻委員會
編輯者
臺南縣文獻委員會編纂組
著作權所有人
臺南市政府文化局
出版/發行年
語文
中文
作品類型
季刊
著作權狀態
受著作權法保護-僅限於本平台有限度公開瀏覽
頁碼
p27
出版/發行日期
1953/12/30
登錄日期
2025/7/01
出版地
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
內容註

  抗戰勝利臺灣重歸祖國後,政府當局對日據時代,本省同胞之不願異族蹂躪起而暗圖革命,遭受犧牲之忠烈志士,悉予建祠褒揚或明令傳獎,實可慰諸當時報國英靈,亦可鼓勵後未效忠志士,可謂賢明措置。唯由政府明令褒獎中,各地方殉難烈士姓名,雖經鄉、區、縣、各級機關查明彙報,但閒有為時已久,迄猶未蒙褒揚者尚有其人,筆者恐湮没其當時義擧,故就所知,略述一二于下。

  陳振,臺南縣七股鄉竹橋村人,性至孝,慎交游,二十歲畢業佳里公學校。為憎惡日人教育,無意再升中學,乃就學于城子內柯尚德先生私塾攻讀國文。由柯尚德之介紹而認識余清芳,共謀革命以期推翻日本政府,雖暗中商得其長兄同意,唯恐老母牽懷,乃佯言出外營商。即偕蘇清文、張交達、林碧玉(均七股鄉人)四人與余清芳等,在瞧吧哖山裡,劃策起義,誓同生死。一面派人到福建聯絡祖國人士,一面在臺糾集本省各地同志,暗集軍火約期擧動,擬以殲滅全臺日人。是時文件盡出自陳手,(聞事洩時有討日檄文,亦陳之手筆惜已遺失)。不幸事機不密,未至約期洩漏消息,日政府即調警察大隊趕往彈壓。在瞧吧哖互相火拼日久,警察大隊壓力不支,死傷甚重當地支廳長,及其他日人,悉為殲滅後。日政府改派軍憲砲兵隊馳援,余等因臨時擧動後援斷絕,終以衆寡懸殊而潰退,擬欲遯入山中以圖再起。至某地疲倦已甚,當地一保正,假獻殷勤宰豚款待,即密向日本機關報告,遂被拘捕。並將瞧吧哖地方男子全部殺戮,老少不留一命,日人之殘暴。于此可見。余陳等用鐵絲穿縛腳筋,解押臺南地方法院,嚴酷審訊外,復對各人家庭搜索抄封,一時風聲鶴淚,震警遐邇。陳母始知底蘊,悲痛異常。一次暈倒數次。其弟兄等輪流恃側日夜不離,陳後被判絞刑,其兄弟恐母聞兇訊或遭不測,乃瞞謂徒刑五年,期滿猶能還家團聚,,以冀日久心寬方稟實情。無知牴犢情深,慈懷永掛,寒至則思子衣單,節來則念子食淡,一年四季痛哭無已。久而久之,情難稍解,乃於無可奈何中,據實以告,母聞知絕食多天,幾乎痛不欲生,經兄弟百般安慰,乃能苟延殘喘,以盡天年。陳之執刑前其四兄到獄中會面,見時不哭一聲,僅云:我之所為雖為民族,但對不起老母,對不起兄弟,惟望各兄弟善事老母,贖弟不孝之愆。臨刑不變聲色,濶步獨上絞臺。且破口直罵倭寇曰:「今世不能食如汝肉,二十年後當再來殺汝頭。如此慷慨就義,真不失英雄本色,卒年二十四歲。嗟夫,出師未捷身先死,常使英雄淚滿襟,今者三島官民皆已屈膝,九原烈士必獲開顏,惟聞七股鄉公所,己將此段實情,呈報當局數次,迄未蒙恩准注褒揚,磅礴忠魂寧無遺憾。
(筆者:佳里鎮採集站員)

附註

創立時期:戰後時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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