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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糖農工處規程 detai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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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糖農工處規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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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糖農工處規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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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錄

次類別
圖書文獻
主題
分類
關鍵詞
集叢名
糖業資料數位化
作者
編輯者
林長春
著作權所有人
臺南市政府文化局
作品類型
文件(紙本類)
著作權狀態
創用CC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 3.0 台灣及其後版本(CC BY-NC 3.0 TW +)
尺寸
長39公分、寬27公分
創作日期
1952
登錄日期
2025/7/01
創作地點
臺南市佳里區蕭壠糖廠
內容註

本件為本件為《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農業工程處組織規程》,1952年(民國41年)10月28日修正施行。
本規程共有條文十條,1頁。
農業工程處設立之任務:一、有關曳引機、配用耕具及修理需要各種零件及設計及備購;二、深井工程之設計及執行;三、蔗作之機械化之督導及推廣;四、前三項之保養與維持;五、代理各廠及有關農民委託購買己修理曳引機、配用耕具及深井應用之各種機件;六、曳引機工作人員及水利深井工程人員冖訓練;七、各廠水利事業預算計劃之審核及工程之檢驗;八、水利工程之設計及建造;九其他交辦等之事項。
本處置處長一人,副處長一至二人。
本處設總務、業務、機械、水利會計五組。各組置組長一人,必要時置副組長一人。另置人事管理員一人。
本處為業務之需要得設總倉庫、修理工作站、深井工程隊、水利工程隊及機械實驗農場等。
本處視需要得設各種技術委員會。
本處之組織系統表請參考094-013-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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