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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福蕭字第四二號 detai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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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福蕭字第四二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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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類別
圖書文獻
主題
分類
關鍵詞
集叢名
糖業資料數位化
作者
編輯者
曾國棟
著作權所有人
臺南市政府文化局
作品類型
文件(紙本類)
著作權狀態
創用CC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 3.0 台灣及其後版本(CC BY-NC 3.0 TW +)
尺寸
長23.5公分、寬18公分
創作日期
1949
登錄日期
2025/7/01
創作地點
臺南市佳里區蕭壠糖廠
內容註

本件為民國38年(1949)7月15日人福蕭字第四十二號,係台糖公司第三區分公司人事室行文蕭壠糖廠,為函復貴重特效藥範圍,內文就特效藥的定義列清單。並有廠長「余○梧印」、總務課長「蔡○」印、台灣糖業公司第三區分公司人事室主任「王錫清印」、蕭壠糖廠38.7.16收文戳印、「存」印。公文紙右側印記「第參號用紙」、「台灣糖業公司第三區分公司」。附件貴重特效藥名單一份。台糖公司員工生育暨醫療補助,早期係按照資源委員會於民國36年2月公布之資源委員會所屬機關員工醫療規則辦理。
余○梧,原籍廣東,清華大學畢業,曾任江西贛縣寧都糖廠廠長,戰後來臺,民國35年3月接任蕭壠糖廠廠長。蔡○,臺灣臺南人,大正5年(1916)5月18日到職,曾任管理師,昇任總務課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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