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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購後營段土地公文委託書及契約書 detai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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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購後營段土地公文委託書及契約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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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錄

次類別
圖書文獻
主題
分類
關鍵詞
集叢名
糖業資料數位化
作者
編輯者
劉淑玲
著作權所有人
臺南市政府文化局
作品類型
文件(紙本類)
著作權狀態
創用CC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 3.0 台灣及其後版本(CC BY-NC 3.0 TW +)
尺寸
長38.7公分、寬26.2公分
創作日期
1970
登錄日期
2025/7/01
創作地點
臺南市佳里區蕭壠糖廠
內容註

本件共有十二份文書,首件是臺糖麻佳總廠發出的公文,格式是「呈」,受文者是公司,發文字號:(59).11.23麻資字92202150號,事由是為檢奉本總廠擬收購土地買賣契約書及委託書等,呈請核蓋印信發還由。文件主要說明總廠收購民地後營段129-2號等8筆計面積1.0909公頃土地已核定在案。其次說明收購土地經於(59)年11月3日與該業主李O泰等協議結果,辦妥買賣契約後,檢奉該土地買賣契約書四份(計十二張)及土地登記委託書、授權書等各十一份;上呈公司核蓋公司印信并請核發公司法人登記執照,以資辦理土地產權取得登記。第二份到第五份是因故不能親自聲請登記的「土地登記委託書」,委託人是臺糖董事長湯O吉。第六份到第八份是「授權書」,內容記錄委任人姓名、委任之理由及權限;第九份到第十一份是「契約書」;內容詳細紀錄有土地標示、標的物價格、訂立契約人的姓名、性別、年齡、身分證號碼及住址。契約書承買人都是臺糖公司法定代理人董事長湯O吉;編號臺南公契字第NO051295號出賣人是李O泰;編號臺南公契字第NO051291號,出賣人吳O章、吳O条、編號臺南公契字第NO051293號出賣人是黃O、謝O發。第十二份無編號,出賣人是吳O伏。
西元1958年(民國47年)因臺糖公司業務需要,將蕭壠糖廠與總爺總廠合併,改稱麻佳總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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